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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公告2016年第40号(关于明确特别关税起征点的公告)

【字号 】 2016-07-16

【法规类型】海关规范性文件         【内容类别】关税征收管理类
【文  号】总署公告〔2016〕40 号  【发文机关】海关总署
【发布日期】2016-7-13              【生效日期】2016-7-13
【效  力】[有效]
【效力说明】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征税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明确反倾销税、反补贴税、保障措施关税、报复性关税的起征点均为每票货物50元。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海关总署
2016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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