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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港口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规范》(JTS105-1-2011)的公告

【字号 】 2011-07-16

    交通运输部公告    2011第40号

  现发布《港口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规范》(以下简称《规范》)。本《规范》为强制性行业标准,编号为JTS105-1-2011,自2011年9月1日起施行。《港口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规范》(JTJ226-97)同时废止。

  本《规范》第3.1.1条、第4.1.4条、第4.1.6条、第15.1.1条和第17.0.1条中的黑体字部分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部组织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等单位编制完成,由部水运局负责管理和解释,由人民交通出版社出版发行。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章)

  二O一一年七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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