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lash内容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海关公告   
海运案例
海运流程
海关公告
海运法规
海运技巧
海运知识
仓储配送
报关实务
其它知识
 



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92号

【字号 】 2011-01-02

  由于2011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的税目设置及其相应的税则号列与2010年版相比有所调整,因此,海关相应调整了部分进出口货物的商品编码。现就征收反倾销税的进口货物商品编码填报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11年1月1日起,进口经营单位申报进口本公告附件所列属于应征收反倾销税的货物时,应按照本公告附件列明的调整后的商品编码填报。

  二、对本公告附件所列进口货物征收反倾销税的其他事项,仍按照相关反倾销公告中的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宝行健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03-2007 BUSHJ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话:0755-33377088 传真:0755-33377211 E-mail:shenzhen@bushjet.com
粤ICP备06038786号